• 735529845/2017-00101
  •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 2017-04-13
  • 2017-04-13
  • 通知
  • 牟食药监〔2017〕41号
关于印发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科(室、队、所)、各基层监管所:

现将《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3日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着力优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统领,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掀起社会大宣传热潮。完善食品药品保障体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以强化教育,依法行政为落脚点,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

一、强化综合协调职能,统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严格对标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精神,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对照国家创建标准,全面推动五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十大食品安全保障工程、五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创建目标任务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确保达到创建标准。

(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组织召开全县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调整食安委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食安委各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联合执法等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重要批示的跟踪督办能力;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年度考评工作方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评,客观评价监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实效;聘请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完善社会共治机制。

二、落实“四个最严”,加强食药安全监管

(三)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采取静态和动态风险因素评价表逐一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评定,由风险等级确定监管频率,全年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18家次。开展白酒、食用植物油、调味制品、桶装饮用水、保健食品等生产企业重点产品监管和“一非两超”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省、市、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深入排查标签标识问题,督促企业规范食品标签标识标准。

(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二是组织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三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7年计划创建5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督促指导万邦市场创建成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示范市场。四是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食品批发环节专项治理行动,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以及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五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加强高风险环节、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六是积极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抽检抽检食用农产品240批次,食品140批次。七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利用“食证通”培训软件开展线上培训考核。

(五)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许可准入管理。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备案等准入管理,强化许可合规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三是以“明厨亮灶”、“示范创建”等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社会认知度和权威性。四是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五是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六是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力度,充分发挥食品信息员的作用。七是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八是持续加强明厨亮灶建设。2017年底,全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基本达到30%;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达到15%;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达到30%。九是扎实开展餐饮示范街创建工作。2017年在全县建成3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十是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我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积极开展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十一是积极探索、筹划成立中牟县餐饮业协会,力争将协会打造成为各个餐饮企业合作发展的平台、行业自律的平台、依法维权的平台。

(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一是做好日常监管。重点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购销渠道、储存、计算机管理、冷链管理、票据管理等环节的监管。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疫苗、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角膜塑形镜、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等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整治。三是开展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提升活动。四是开展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五是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六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2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不少于7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20例。

(七)强化稽查办案。一是加强日常监督与稽查执法的衔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衔接联动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增强稽查打假工作合力。三是以大案要案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四是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推进稽查信息系统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规范平台建设。五是以开展稽查大比武活动为平台,提升执法队伍办案整体水平。

(八)加大检验检测力度。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建成以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骨干,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为基础,第三方机构和企业检验为补充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检测人员能力培养。利用微信平台,搞好“你点我检”活动。扩大食品抽检覆盖面,食品安全抽样检测达到4批次/千人/年(不含快速检测),我县每年抽检量不少于2000批次。加强药品抽检、检验力度,继续开展药品针对性抽验和检验工作,严格按照十八个检项目开展检验并保证比例的合理性。

(九)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理念与方法,打造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推进与省局、市局和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装备的配备和信息系统建设。公立学校食堂全部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公开餐饮食品加工过程,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一码可查”。加强对特殊食品销售的监管,2017年底所有特殊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全部达到电子化。

三、重视风险防控,强化应急处置

(十)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健全重大敏感信息通报机制,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制度,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加强第三方合作,与县委宣传部网管中心及中牟网合作开展食品药品舆情信息搜集监测工作,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舆情,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和核查,妥善处置。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十一)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和保障工作,加强应急装备配备和队伍建设。

四、增强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

(十二)建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机制。我局行政处罚严格执行《河南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以规范、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十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服务型执法。一是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和执法文书制作,做好案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工作证管理。五是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六是做好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工作。

(十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网上审批实效,建立审批信息与日常监管沟通反馈机制,提高办证量,杜绝无证经营。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行政许可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开展延时服务,举办“送证上门”活动,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便民窗口。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社会共治

(十五)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制定食品药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打造“阳光政务”。二是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成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及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扩大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覆盖面。三是与市、县级媒体密切合作,全力打造中牟电视台《食安中牟》专栏。四是加强中牟食药监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建设,丰富平台栏目内容,增加关注量,打造官方微博的权威性。

(十六)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发布、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的落实。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与“示范企业名单”制度,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二是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追溯体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起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十七)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加强12331投诉举报系统建设,规范投诉举报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办理时限、信息分析、案件查处流程和投诉举报查处流程,建立稽查执法快速反应机制。保证投诉无延报或漏报,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提升队伍综合能力,树立勤政廉洁形象

(十八)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监管一线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检查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以新入职人员、执法办案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现场核查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稽查办案比武、典型案例分析会等方式,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人员,不断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

(十九)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制定我局《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继续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结对帮扶、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道德讲堂、争创文明行业等一系列活动。

(二十)深入推进党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中心组学习,扎实开展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增强党建主业意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员队伍管理服务水平,筑牢阵地,夯实基础建设。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认真整改,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监督,从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职工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做好职工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多措并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注重宣传教育实效,提升廉政意识。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抓好纠风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开展“群众回访”工作,进一步优化食品药品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各科室、各基层监管所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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