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等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1公里区域内的所有食品经营者。
二、专项整治目标
(一)学校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全面实现食品经营者食品来源可追溯。
(三)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卫生条件达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学校校园及周报食品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常态化。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
2、食品经营者未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3、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4、经营设施设备、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
(二)突出以下重点地区食品经营者:
1、大中专院校内的食品经营者;
2、城乡结合部各类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
3、乡村中小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基层监管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力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切实明确监管责任,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开展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建立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四、专项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原则上自2017年3月17日至4月底结束。4月底之前未完成专项整治目标的所,时间往下顺延,直到完成整治目标为止。
五、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省市局将采取随机暗访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行动迟缓、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县局也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圆满完成。各基层食药监管所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照县局的要求及时上报整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