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豫安委办明电〔2017〕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安委办〔2017〕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