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稽查队、检验所、各相关科室:
现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郑食药监〔2016〕175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遵照执行。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