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6664/2021-00034
  • 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21-02-01
  • 2021-02-01
中牟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舆情和社会关切,稳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展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及其相关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我县2020年主动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共15个、处理决定行政许可75295件、行政处罚4964件、行政强制84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379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年增减3件、政府集中采购1项,共225万元。我县2020年共新收到申请函件198件,予以公开165件,部分公开11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情况共17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其中包括自然人申请147件,公开115件,部分公开11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未公开16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社会公益组织申请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未公开1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2件,公开2件;其他申请48件,公开48件。

我县对所公开的文件统一管理并进行归档保存,我县所公示的文件均要在郑州集约化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需要在中牟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我县组织工作人员在各单位公开文件之前,对文件涉密性进行审查,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府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我县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社会评议并取得良好效果,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5

9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553

-4258

75,29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695

-4316

1,3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76

-1012

4,964

行政强制

130

-46

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2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7 

0 

 0

1

2 

 48

1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5

0

0

0

2

 48

16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1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46

0

0

1

2

48

1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1

0

5

8

3

2

6

19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政务与信息公开办公室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理解不深,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把握不准确。二是由于部分单位长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致使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不足,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三是人员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岗位变动较频繁,不利于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关系。加强督导落实,增强职能转换意识。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举办业务专场培训,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针对条例进行答疑解惑和宣传,帮助各信息公开单位及时掌握最新工作要求,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三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的人员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及时报备工作人员变动情况,严防人员缺位、工作断档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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