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26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与目的

加强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的重要措施,是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有效途径。据十三五期间调查统计和监测数据显示,10人以上工业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危害因素超标问题依然严重,职业病危害检测、职业健康检查、个体防护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突出。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进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促进中牟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及时出台《意见》,对做好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组成,共18项具体措施。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县职业病防治体系和制度基本完善,重点职业病和新发职业病的监测和评估预警能力稳步提升。到2025年,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劳动者合同签订率、工伤保险缴纳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100%。全县新发职业病数量和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

二、起草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确定了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县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监管的职能机构,配备监管人员;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职业卫生协管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压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坚守职业健康红线,落实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控制管理措施,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组织开展覆盖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建立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开展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工作,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职业病危害治理。一是以高毒、高危粉尘、噪声等为重点,在汽车制造、医药制造、机械、木材加工、电子制造、医用辐射、工业辐射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二是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多部门联动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四)加强职业病救治救助。加强职业病诊断能力建设,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和准确性。完善职业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有效衔接,加强职业病病人的医疗保障,减轻病人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五)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一是加强全县职业病防治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和规范职业病防治机构职能定位、人才队伍、场所设备等基本建设,提高全县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二是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技术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覆盖职业健康监护、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工作的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三是建立全县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处置预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分级响应、科学应对的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全县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中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 读 人:姚国森,联系方式:62156913

2022年8月26日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